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多家银行被处罚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收到数据安全问题的罚单。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公示多则行政处罚信息,一次性披露的罚单总额超 1.63 亿元,多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主体因“系统使用管控不到位”、“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其中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别信息系统开发测试不充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事项,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 290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监管数据错报等事项,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 430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系统使用管控不到位,基础软件版本管理不足、生产运维管理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 590 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被金融监管总局给予警告并罚款 60 万元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投资运作不规范、系统管控不到位、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 1200 万元,对王涛、张志涛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机构与个人罚款合计 1210万元

在此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曾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处罚1378000元。

9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鲁银罚决字〔2025〕18号-22号)显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378000元。

9月份,有多家银行因数据安全问题收罚单,涉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而金融监管方对数据安全问题相当重视,并在近期发布了多个相关文件。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存在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相关信息显示,还有3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人员受到处罚。

9 月 12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北京中关村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数据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金融监管局罚款 140 万元。

新韩中国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被北京金融监管局罚款 30 万元

9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公布多则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多家银行涉及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四川天府银行贵阳分行因涉及 9 项违法违规行为,包含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 263.5 万元罚款。同时,该分行包括时任行长王某、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卢某在内的5名责任人员被处以5.5万元至10.3万元不等的个人罚款。

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违规、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 9 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147.2 万元

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 7 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98.35 万元

9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布南充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银罚决字〔2025〕1号),阆中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分行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 21.2 万元

2025年5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已于6月30日起施行。其旨在指导督促金融从业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涉及货币信贷、宏观审慎、跨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金融业综合统计、支付清算、人民币发行流通、经理国库、征信和信用评级、反洗钱等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处理活动。

在此之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管局”)于2024年底印发并开始施行《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总局《办法》”),从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针对其所辖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构建了统一的数据安全管理框架。

由于人民银行和金管局是金融领域的两大行业监管部门,两部规定的相继落地共同构成金融数据安全治理的法律基线。

其中,总局《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予以处罚:

从金融机构被罚原因来看,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 一是信息技术与系统运维管理存在缺陷,如测试不充分、版本管理不严等;
  • 二是数据安全与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包括数据管控不严、报送不规范等;
  • 三是信息科技外包和内部风险管理薄弱,未形成有效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 四是部分业务条线在合规意识与执行力上存在不足。

总体而言,这些处罚案例折射出部分金融机构在数据安全合规与科技治理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亟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提升技术与管理能力,建立起更加稳健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体系。

(本文作者 曹玥迪)

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多家银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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